一般来说,在我国A股市场上
上交所上市公司,对年度经营业绩的预告为强制性披露要求,对第一季度、半年度或前三季度业绩的预告为自愿性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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