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我国A股市场上
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证券从业人员都不能买卖股票。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皆妙笔提醒您:本站作为股票知识问答内容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的股票交易提供指导!股票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站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学习,要结合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切不可盲目投资!本站资料仅供A股市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