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A股市场上,
尾盘可转债集合竞价存在以下规则:
1、尾盘集合竞价的可转债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比如,如果小李在13:58的时候,以130元的价格委托买入某一只可转债100手,小明以132元的价格委托买入某一只可转债100手,则小明的委托单优先小李的委托单成交,这种情况被称为时间相同,价格优先的原则;投资者在13:58时,某一只可转债130元时,进行买入操作,买入100手,而市场上的卖出单为80手,且在此之前,市场上已经存在委托买入单50手,则投资者以130元的价格买入单排队较靠后,只能成交50手,剩余的50手进入委托单中,等待机会成交,这种情况为同价格,时间优先原则。
2、在尾盘集合竞价投资者可以挂委托单,但是不能撤单。
3、交易单位为1手,每次买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一次性全部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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