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A股市场上,
这个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引起的离职的话是没有什么利空利好的,如果是恶性离职等其他原因属于利空。另外,如果是一个能力出众的高管离职,那么离职可能会有一定的利空,而如果是一个管理能力一般的人离职,那么属于中性消息,此时要看资金的流行。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已经明确了公司高管的人员一定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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