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A股市场上,
(1)公司股价及成交量出现未有合理解释的不寻常波动,联交所又未能与公司的授权代表联络,以确定公司并不知悉导致其股份价格及成交量的不寻常波动的原因,如出现这个情况,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会勒令该公司停牌。
(2)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资料未有在市场上全面发放,或有人故意进行市场操控活动,导致有关股票的价格或交投量出现不寻常波动。
(3)公司未能维持最低公众持股量。
(4)联交所认为公司未有足够资产或业务以维持其上市地位,或公司的业务不适宜继续上市。
在停牌期间,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向交易所通知下列信息:任何影响到发行人当初要求停牌所持理由的情况变化,或发行人希望交易所在决定应否继续停牌时加以考虑的其它理由。
皆妙笔提醒您:本站作为股票知识问答内容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的股票交易提供指导!股票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站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学习,要结合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切不可盲目投资!本站资料仅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