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A股市场上,
投资者的委托单,必须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交易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因此,投资者为了其委卖单尽快的卖出,则尽早的以跌停价格委托,如果投资者想尽快的买入,则尽早的以涨停价格委托,其最终成交价,是以市场价格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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